各位同學: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學習的重要場所之一,更是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窗口。創建“文明寝室”既能增強學生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意識,更能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協調能力和生活習慣,對發展社區文化,建立優美、整潔、安靜和奮發向上的成才環境具有良好的作用。
參照2008年12月30日學校關于印發《上海海洋大學2008學年“文明寝室”評比實施細則》的通知(滬海洋後[2008]1号),現将2012學年“文明寝室”評比的通知如下,請廣大學生積極參與,共創衛生、安全、文明的社區環境。
一、“文明寝室”評比内容及分值(滿分100分)
1.寝室成員努力争取德、智、體全面發展,獲得各類獎學金的評分如下(滿分20分,下列(1)、(2)、(3)、(4)項不兼得,取最高項評分);
(1)有一人次獲得國家獎學金等校級以上獎學金,每超過一人次加3分。(得20分)
(2)有一人次獲得一等人民獎學金或者有一人次獲得我校頒發(或有關我校)的其他各種專項獎學金,每超過一人次加2分。(得15分)
(3)有一人次獲得二等人民獎學金,每超過一人次加1分。(得10分)
(4)有一人次獲得三等人民獎學金,每超過一人次加0.5分。(得5分)
2.寝室成員團結友愛、積極向上氛圍,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各項活動;
(滿分10分);
3.寝室成員嚴格遵守社區管理實施細則(滿分30分);
(1)全寝室每學年累計未受到任何勸告通知。(得30分)
(2)受到一次勸告通知。。 (得25分)
(3)受到兩次勸告通知。 (得20分)
(4)受到三次勸告通知。 (不得分)
4.寝室衛生成績(滿分40分);
宿舍檢查滿分為20分,半學年平均以20分為标準,得40分。每低于0.5分,從得分中減2分,減完為止。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文明寝室”參評資格
1.寝室成員出現有不符合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或行為的;
2.寝室成員課程考試(含考查)成績,人均有一門功課不及格者;
3.寝室成員有一人違紀,受到校“嚴重警告”以上處分者;
4.寝室成員中有不遵守社區管理實施細則,受到社區三次書面勸告以上通知的;
5.寝室衛生成績半年平均不到16分的;
6.每學期中因使用違禁電器,受到社區違規警告通知的。
三、“文明寝室”評比辦法:
1. “文明寝室”評比由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并會同學院、學生處、研究生部實施考核;由社區管理部具體安排落實。
2.“文明寝室”評比周期為半年。2013年3月—4月底進行初評,文明寝室數量占到總寝室數的30%左右,5月—6月進行總評,文明寝室占到總寝室數的25%左右。
3.“文明寝室”評比初評和總評都達到評比條件的,經社區管理部審核評定并且公示,并上報上級部門複審,審核通過的寝室授予“文明寝室”稱号。
4. 獲得“文明寝室”稱号寝室,通過頒發證書和物質獎勵形式予以鼓勵,并将名單反饋學院,學院在學生評先評優、黨員發展中作為重要的參考。
四、“文明寝室”評比時間安排:
1.自本通知發布之日到4月底,社區管理員結合日常檢查确定文明寝室初評名單。其中在4月份,社區将邀請各學院學生工作老師組成檢查組,深入寝室,對寝室衛生、安全狀況等實地檢查評比打分。
2.2013年5月—6月,進一步通過日常檢查和抽查寝室衛生、安全等,進行最後總評,确定本次評選出的“文明寝室”名單。
4.2013年6月初公布評選結果并進行表彰獎勵。
五、本《通知》内容由社區管理部負責解釋。
後勤服務中心 學生處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