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學: 2013年度 “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優秀研究生論文培育計劃”申報工作即日起啟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上海海洋大學全日制2012級碩、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職研究生)。 二、資助額度及名額 資助額度:博士研究生3.0萬元/人,碩士研究生1.5萬元/人。資助經費一次性下撥。該經費主要用于對學位論文工作的資助,包括實驗補助、參加國内外學術會議、進修學習及相關試驗費用等。其中用于實驗補助的經費應不超過總經費的1/2,且在成果獲得後支付。 資助名額:總共不超過10人。 三、項目要求 1、項目年限:畢業答辯前須完成。 2、項目獲得資助後,申報者導師作為該生的“優秀論文培育計劃”指導教師,負責對該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 3、獲得資助的博士研究生須在畢業答辯前在SCI源期刊發表2篇以上與學位論文相關學術論文(含2篇) 方可申請論文答辯;獲得資助的碩士研究生須在畢業答辯前在SCI源期刊發表1篇以上與學位論文相關學術論文(含1篇)方可申請論文答辯。 4、論文發表應以“上海海洋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申報者為第一作者,并注明受“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資助”。 5、獲得資助者須參加畢業當年或次年的上海海洋大學校級優秀研究生論文評選。 6、獲得資助者須與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部簽訂《上海海洋大學優秀研究生論文培育計劃協議書》。若違約,必須一次性退還“優秀論文培育計劃”資助經費,同時繳納 “優秀論文培育計劃”資助經費50%的違約金,并由導師承擔連帶責任。 7、項目中期須進行公開的中期彙報。不參加中期公開彙報者按違約處理。 四、申報方式與程序 申報者請将項目申請書一式四份(申請書可從研究生教育網下載)于2013年5月2日遞交至各學院研究生秘書處,各學院進行初評,5月9日報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于5月下旬組織專家進行答辯、評審,确定最終名單。 研究生部 201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