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海洋大學2018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的意見精神,結合我院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推免工作堅持“公正、公平、公開”、“自願、自主、自選”、“全面衡量,擇優選拔”、“重點建設,優先發展”、“統籌安排,共同推進”等相關原則。
二、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推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岑偉平(學院黨委書記)
副組長:李玉峰(學院副院長)
商利新(學院黨委副書記)
組員:黎江、柳萍、劉海為、馮莉
三、名額分配
我院推免生名額13名,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
專業 | 分配名額 |
農林經濟管理 | 2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 |
金融學 | 2 |
會計學 | 2 |
市場營銷 | 1 |
工商管理(食品經濟管理方向) | 2 |
物流管理 | 2 |
合計 | 13 |
如某專業名額未用滿,則根據學生報名和綜合成績情況進行調配。
四、申請條件
(一)基本要求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身心健康,體檢合格者。
4.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科學精神、協作精神、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修完本專業1-6學期與專業教學計劃進度相應的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平均學分績點應不低于3.3,按照1-6學期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依次進行排序。
6.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含)以上(710分制)。
(二)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以不受學院綜合排名限制,進行特殊選拔。特殊選拔必須經三名以上(含三名)本學院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所在學院進行專題報告,申請者的申報材料、教授聯名的推薦信、專題報告内容及結論等,在學院逐級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查批準後,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推薦工作必須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範、結果公開。
五、推薦工作程序
1. 9月11日,學院制定推薦辦法。
2. 9月12日—9月14日12:00,學院公布推薦辦法并接受學生報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應向本人所在學院學生輔導員提交申請,填寫《上海海洋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審核表》(簡稱申請審核表),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3. 9月14日—9月20日,推薦學院審核。推薦學院根據推免生申請條件,按推薦成績排序,并将名單送至教務處和學生處進行相關信息審核。
4. 9月21日14:00,确定推免生名單,并在學院範圍内進行公示,同時将推薦名單報備研究生院。
六、推薦成績計算辦法
推薦成績=本科(1-6學期)平均學分績點*0.75+加分績點*0.25;
1.成績計算說明:
(1)1-6學期平均學分績點、加分績點滿分均為4分。
(2)加分績點計算,詳見下面2獲獎項目對應加分績點的計算方法。
2.獲獎項目對應加分績點的計算方法(獎項獲獎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1日)
(1)獲得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獎勵,或在國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開發表與專業相關的,并署名為上海海洋大學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計為2.4績點。
(2)獲得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省市級獎勵,或已申請發明專利或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署名第一或第二),在國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開發表專業相關學術論文(第二作者)或獲得科研成果(計前5名),并署名為上海海洋大學,計為 0.6績點。或在部隊榮立三等功或被評為“優秀士兵”二次,計為0.6績點。
(3)榮獲“校優秀學生标兵”、“校優秀學生幹部”、“校優秀團幹部”、“校優秀團員”、“校優秀黨員”、“校優秀黨務工作者”榮譽稱号,每項計為0.3績點。
(4)榮獲“校社會工作積極分子”、“校優秀學生”、“校大學生藝術團優秀團員”稱号、在部隊被評為“優秀士兵”,每項計為0.2績點。
(5)同一學年的同一獎項隻計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績計算;隻計算本科階段的獲獎情況。
3.加分範圍說明
(1)省市級及以上獎勵表彰範圍包括:優秀學生标兵、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市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或學科競賽獎項清單參見學校教務在線---大學生創新網,具體由教務處認定。
(2)國内外核心期刊範圍:被SCI或EI收錄的刊物;被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編制的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含擴展庫)收錄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含擴展庫)收錄的期刊。
七、申訴渠道
學生對推薦工作過程有異議或舉報,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反映:
1、學院黨委辦公地點:伟德国际BETVlCTOR中国官方网站211室,電話:61900852;郵件:wpcen@shou.edu.cn
2、學校監察室辦公地點:行政樓703室,電話61900294,電子郵件地址:jubao@shou.edu.cn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行政樓629,電話:61900053,郵件:yjsb@shou.edu.cn。
八、附則
推免生有關限定條件:
1、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對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由學校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2、推免生名單确定并上傳至全國推免生管理系統内後,不得更改。若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經網上報名、推免生複試後未被任何研究生招生單位接收,則推免生資格作廢。
3、拟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就業中的政府項目和享受其它就業政策。不辦理出國證明。
本辦法由伟德国际BETVlCTOR中国官方网站負責解釋。如國家、學校有新政策,以新政策為準。
附件1:2018年上海海洋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審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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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