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學:
根據我校與日本7所學校互派交流學生的協議,以及對方學校确定的當年接收計劃,現将2018-2019學年春季學期赴日本2所學校交流學生的選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派名額、時間及專業要求
(篩選經管名額,完整名額教務在線相關通知可查)
學校 | 人數 | 專業 | 名額分配(拟定) | 備注 |
東京海洋大學 | 5 | 生命、海洋、食品、生态環境、經管等相關專業 | 生命1、海洋1、食品1 生态環境1、經管1 | |
長崎大學 | 5 | 生命、海洋、工程、文法、經管等相關專業 | 生命1、海洋1 工程1、文法1、經管1 | 要求日本語能力測試成績N3及以上 |
請各位同學按照時間節點進行申請,學院将按照确定名額最多加2名候補遴選學生并排序,我校最終派出名單以對方學校通知為準。
二、申請者應具備的條件:
(1)我校在讀2016、2017級相關專業全日制在籍本科生(2017級優先);
(2)完成前四個學期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無不及格,平均績點≥3.0;
(3)能夠進行英語會話和具有日語基礎;CET4達到480分或CET6達到426分;具有日語N3及以上成績者優先;有托福或雅思成績者優先。
(4)具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5)綜合素質良好,身體健康;
(6)學生和家長應承諾有能力承擔在日學習期間的生活費用。
三、交流學習概況
1.學習期限:一年,2019年4月-2020年3月。
2. 學習計劃及課程:一般每學期應修16-20學分,學生需在學院指導下選修日方課程,返校後根據我校教學計劃,由學院組織學分認定、成績入我校URP綜合教務管理系統。
3.學費及生活費:交流學習期間免交對方學校的學費,生活費用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學交納相應學期學費。
4.學籍管理:
l學生申請保留學籍(不在我校學期注冊);
l在日學習結束後申請恢複學籍,并按我校學費标準補繳在日學習期間學費,辦理注冊等;
l憑日方學校出具的成績證明原件并根據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學分認定。
5.留學獎助金: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有關資助學生留學的規定,可對每位交流學生給予一定資助。
四、預選材料提交:
截止時間:10月22日下午14:00
五、預選材料清單:
1. 成績單(中英文均一份)
2. 日語成績證書複印件(提交材料時驗原件)
3.四六級成績單複印件(提交材料時驗原件)
4. 上海海洋大學學生出國(境)交流學習申請表
5. 附件1 2018-2019學年春季學期赴日本高校交流學習學院推薦學生信息彙總表(電子版)
(聯系人:王老師,經管學院219室,郵箱:ylwang@shou.edu.cn,電話:619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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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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