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獎要求
先申請,再評選;不申請,不評選。
2.申請資格
凡申請少數民族學生獎學金者需符合下列條件:
①我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來自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在讀少數民族大學本科、專科(高職)學生;
②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立志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奮鬥終身;
③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模範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未受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模範地遵守社會主義公民道德規範,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操行評定等級為合格及以上;
④所修課程成績無不及格(有補考課程者不能參評);
⑤在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艱苦專業、獲校級及以上先進個人稱号或在社會實踐、創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優先考慮。
3.評獎程序:
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交少數民族學生獎學金登記表(一式兩份,單面打印)到經管學院107室。
2021年10月27日下午16:30前,18、19、20級遞交所有申請材料到經管學院107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注意事項
①凡上學期在籍學生都可參評(包括暑假休學、插班生等),重選專業學生按原專業學院評選。
②獎學金申請表參見通知附件1(注:統一用A4紙單面打印)
③其中獎學金登記表中的主要表現請用第三人稱寫。
其它評選條件嚴格參照2021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學少數民族學生獎學金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