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派2022-2023學年春季學期赴韓國翰林大學交流學習的通知
各同學:
根據我校與韓國翰林大學交換生協議,以及對方學校确定的當年接收計劃,現就2022-2023學年春季學期赴韓國翰林大學交流學習的選拔工作通知拟定院級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請條件:
1. 我院在讀2020、2021級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生;
2. 完成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成績無不及格,平均學分績點≥3.00;
3. 語言要求:
(1)韓語授課:韓國語水平(TOPIK2級以上);
(2)英語授課:英語水平(IELTS 5.0/ TOEFL: PBT 510,CBT 197,IBT 71/ TOEIC 700)
或者與此對等水平的語言能力(可以替代推薦信)。
4. 綜合素質良好,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5. 具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6. 學生和家長應承諾有能力承擔在境外學習期間的住宿費、生活費用等。
二、名額:5名(全校)
三、交流學習概況:
1. 交流學習方式:主要是課程學習,學習時間為一學期(2023年3月2日-6月21日)。
2. 學習計劃及課程:一般每學期應修16—20學分,學生需在學院指導下選修韓國翰林大學課程,返校後根據我校教學計劃,由學院組織學分認定,成績可申請錄入我校URP綜合教務管理系統。
3.專業:詳見附件中招生簡章及課程列表。
4. 學籍管理:
(1)交流期間,學生不在我校報到注冊,保留我校學籍;
(2)在韓學習結束後申請複學,辦理注冊等;
(3)憑韓方學校出具的成績證明原件和英文成績證明,根據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學分認定和成績錄入。
5. 費用:免交韓國翰林大學學費,在韓期間住宿費、生活費等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學交納相應學期學費。
四、選拔程序及時間安排:
1. 學院預選:
電子材料:
(1)附件1 2022-2023年春季學期赴韓國翰林大學交流學習學生信息彙總表
(2)《中英文成績單》
(3)相關語言能力證明
請于10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彙總發至dliu1113@163.com (劉老師)。
2. 學校審定:
校留學工作組審核确定推薦名單,教務處公示,最終選派名單以對方學校實際接收名單為準。
五、說明:
折算分相同條件下,2021級優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CET6成績、CET4成績、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序。學校按此排名進行審核、推薦、公示,未獲推薦機會者作為替補。
附件1韓國翰林大學相關材料.zip
附件2 2022-2023學年春季學期赴韓國翰林大學交流學習學院推薦學生信息彙總表.xlsx
附件3 赴境内外交流學生折算分計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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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