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學:
根據學校與台灣海洋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以及《上海海洋大學與台灣海洋大學學生短期交流備忘錄》,現就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赴台灣海洋大學交流學生的選拔工作通知拟定院級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2021、2022級相關專業全日制在籍在讀本科生;
2.完成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無不及格,平均績點≥3.00;
3.綜合素質良好,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4.具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5.學生和家長承諾有能力承擔在台灣學習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用。
二、名額
全校共5個名額,其中2名公費(免對方學校學費),3名自費。
三、交流學習概況
1.交流時間:一學期(2023年9月- 2024年1月)。
2.交流安排:課程學習為主,學生在學院指導下選修台灣海洋大學課程,每學期應修16-20學分,返校後根據我校教學計劃,由學院開展學分認定。
3.課程選擇:登錄http://www.ntou.edu.tw了解對方學系課程
4.學籍管理:
(1)交流期間,學生不在我校報到注冊,保留我校學籍;
(2)在台灣學習結束後申請複學,辦理注冊等;
(3)憑對方學校出具的成績證明原件和英文成績證明,根據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學分認定和成績錄入。
5.有關費用:
交流學習期間,自費生向對方學校繳納規定的學費及相關費用,免交我校學費;公費生需向我校交納相應學期學費,無須向對方學校繳納規定的費用。生活費自理,包括:境外旅費、食宿費、學習材料費、交通費、健康保險費、醫療費、護照及簽證費等。
四、選拔程序及安排
1. 學院預選:
電子材料:
(1)成績單(中英文)
(2)語言能力證明
(3)《附件1 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赴台灣海洋大學交流學習學院推薦學生信息彙總表》
請于3月20日16:00前将以上電子材料交至 dliu1113@163.com 劉老師。
2.學校審定:
(1)校留學工作小組審核确定推薦名單;
(2)本科教學信息網上做公示;
(3)最終選派名單以對方學校實際接收名單為準。
五、說明
遴選按照折算分從高到低排序。折算分相同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再依次按照2022級優先、CET6成績、CET4成績、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序。
學校按上述排名規則推薦、公示,未獲推薦機會者可依次作為替補。
附件1 2023-2024年春季學期赴台灣海洋大學交流學習學生信息彙總表.xls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學生折算分計算表.xlsx
相關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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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