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派2023-2024學年春季學期赴韓國祥明大學交流學習的通知
根據我校與韓國祥明大學交換生協議,以及對方學校确定的當年接收計劃,現就2023-2024學年春季學期赴韓國祥明大學交流學習的選拔工作通知拟定院級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請條件:
1. 我院在讀2021級、2022級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生;
2. 完成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成績無不及格,平均學分績點≥3.0;
3. 綜合素質良好,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4. 具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5. 學生和家長承諾有能力承擔在境外學習期間的住宿費、生活費用等。
6.語言要求:韓語TOPIK4級及以上。
二、名額:全校5名
三、交流學習概況:
1. 交流時間:一學期(2024年2月-2024年6月)或者兩學期(2024年2月-2025年1月)。
2. 學習安排:課程學習為主,學生在學院指導下選修韓國祥明大學課程,每學期應修16-20學分,返校後,由學院開展學分認定。
3. 學籍管理:
(1)交流期間,學生不在我校報到注冊,保留我校學籍;
(2)在韓學習結束後申請複學,辦理注冊等;
(3)憑韓方學校出具的成績證明原件和英文成績證明,根據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學分認定和成績錄入。
5. 費用:免交韓國祥明大學學費,其他費用自理,需向上海海洋大學交納相應學期學費。
四、選拔程序及時間安排:
1. 學院預選:
1. 學院預選:
電子材料:
(1)成績單(中英文)
(2)語言能力證明
(3)《附件1 2023-2024學年春季學期赴韓國祥明大學交流學習學院推薦學生信息彙總表》
(3)請于10月12日15:00前将以上電子材料交至dliu1113@163.com 劉老師。
2. 學校審定:
(1)校留學工作小組審核确定推薦名單;
(2)本科教學信息網做公示;
(3)最終選派名單以對方學校實際接收名單為準。
五、說明:
遴選按照折算分從高到低排名,折算分相同情況下,2021級優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依次按CET6成績、CET4成績、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序。
學校按上述排名規則進行推薦、公示,未獲推薦機會者可依次作為替補。
附件1 2023-2024學年春季學期赴韓國祥明大學交流學習學院推薦學生信息彙總表.xlsx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學生折算分計算表(20230321修).xlsx
韓國祥明大學相關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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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