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學:
根據學校與台灣海洋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以及《上海海洋大學與台灣海洋大學學生短期交流備忘錄》,現就2024-2025學年秋季學期赴台灣海洋大學交流學生的選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2022、2023級相關專業全日制在籍在讀本科生;
2.完成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無不及格,平均績點≥2.70;
3.綜合素質良好,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4.具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5.學生和家長承諾有能力承擔在台灣學習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用。
二、名額
全校共6個名額,其中3名公費(免對方學校學費),3名自費。
三、交流學習概況
1.交流時間:一學期(2024年9月- 2025年1月)。
2.交流安排:課程學習為主,學生在學院指導下選修台灣海洋大學課程,每學期應修16-20學分,返校後根據我校教學計劃,由學院開展學分認定。
3.課程選擇:登錄http://www.ntou.edu.tw了解對方學系課程
4.學籍管理:
(1)交流期間,學生不在我校報到注冊,保留我校學籍,出國前需辦理好保留學籍、退課等手續;
(2)在台灣學習結束後申請複學,辦理注冊等;
(3)憑對方學校出具的成績證明原件和英文成績證明,根據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學分認定和成績錄入。
5.有關費用:
交流學習期間,自費生向對方學校繳納規定的學費及相關費用,免交我校學費;公費生需向我校交納相應學期學費,無須向對方學校繳納規定的費用。生活費自理,包括:境外旅費、食宿費、學習材料費、交通費、健康保險費、醫療費、護照及簽證費等。此外申報材料中體檢,花費預計500元,費用自理。
四、選拔程序及安排
1.學院預選:
(1)請有意向申報的同學,于3月28日15:00前将申請材料紙質版遞交至文科樓511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xinyuanzhang@shou.edu.cn。材料包括:①附件1:彙總表②成績單③語言能力證明材料
(2)學院審核報名名單,3月29日-3月30日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
(3)将拟推薦學生信息彙總表于4月1日16:00前提交教務處。
2.學校審定:
(1)校留學工作小組審核确定推薦名單;
(2)本科教學信息網上做公示;
(3)最終選派名單以對方學校實際接收名單為準。
五、說明
遴選按照折算分從高到低排序。折算分相同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再依次按照2023級優先、CET6成績、CET4成績、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序。
學校按上述排名規則推薦、公示,未獲推薦機會者可依次作為替補。
附件1 2024-2025年秋季學期赴台灣海洋大學交流學習學生信息彙總表.xls
經濟管理學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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