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養學生創新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激勵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依據《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辦法》(滬海洋教〔2017〕50号)要求,經學生自主申請,學院對重複、不符合要求的項目進行篩選後進行評定,初步認定結果詳見附件。
對公示的結果如有異議,請于2024年6月26日(周三)14:00前咨詢反饋(張老師:61900860,gh-zhang@shou.edu.cn),或通過班級學委信息員反饋。
伟德国际BETVlCTOR中国官方网站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結果公示版(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