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養學生創新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激勵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根據《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辦法》(滬海洋教〔2017〕50号)文件要求,現啟動本學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具體要求如下:
一、認定範圍、标準
(一)認定範圍:
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參加各類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并達到認定要求。
(二)認定标準:
上海海洋大學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标準
序号 | 實踐内容 | 對應課程名稱 | 對應課程号 | 學分 | 成績記載 |
1 | 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并結題 | 創新創業訓練A | cx01001 | 2 | 項目負責人: 90分 團隊成員: 85分 |
2 | 參加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并結題; 參加駱肇荛科創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創項目并結題 | 創新創業訓練B | cx01002 | 1 |
3 | 參加并完成有關國家級A類賽事 | 學科競賽A | cx02001 | 3 | 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的項目組成員:90分; |
4 | 參加并完成有關國家級B、C類賽事及市級賽事 | 學科競賽B | cx02002 | 2 |
5 | 參加并完成有關校級賽事 | 學科競賽C | cx02003 | 1 |
6 | 注冊公司 | 創業實踐 | cx03001 | 2 | 法人代表: 90分 |
7 | 參加由校研究生院組織的“優秀本科生進實驗室”項目,項目結題且考核合格 | 科研訓練A | cx04001 | 2 | 90分 |
8 | 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作品,獲準專利(著作權)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并作交流 | 科研訓練B | cx04002 | 3 | 90分 |
9 | 參與教師科研項目一學期以上且通過指導教師考核認可 | 科研訓練C | cx04003 | 1 | 90分 |
備注:
1. 學科競賽可認定範圍參照學校當年學科競賽立項發文清單。其中國家級A類賽事一般是由國家教育部或其他權威機構主辦的高水平、高影響力的學科競賽;國家級B類賽事一般由教育部(廳)指導的委員會、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或協會,以及地級政府相關機構主辦的賽事;國家級C類賽事主要是由社會組織、行業協會或某高校等主辦的賽事。
2. 對于未在認定範圍的賽事,由學生個人提出申請、學院組成評議小組審議并提出給予學分、成績認定建議、報教務處審定。
3. 第8項,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作品,獲準專利(著作權),認定第一作者且須署名上海海洋大學為第一單位。收錄論文或作品單位須為國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認定規則
1.我校2014級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參加各類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并達到認定要求,均可申請我校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
2.全學程内每生每門課程成績隻記錄一次(同一課程有多種認定結論時按就高計),按百分制記載納入績點計算。曆年認定均有記錄,請勿重複認定同一課程!
3.學生所獲得超計劃的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根據《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辦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課程的學分數。
三、認定流程
1.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每學期認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務處下達認定通知後,學院拟定通知。
2.學生本人根據通知填寫《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申請表(學生用)》(附件3)(“指導老師簽字”處必須有指導老師簽名,否則概不接收)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報經管學院科創中心進行初審。
3.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工作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證明材料及相關部門提供的名單審核認定學分。
創新創業訓練類
①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院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證明材料(創新活動證明書)等進行審核認定。
②駱肇荛科創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創項目:學院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指導教師意見及項目所屬學院提供的相關清單進行審核認定。
學科競賽類:學院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競賽獲獎證書等進行審核認定。
創業實踐類:學院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和證明材料(營業執照等)進行審核認定。
科研訓練A:優秀本科生進實驗室項目,學院根據研究生院提供的結題并考核合格名單審核認定。
科研訓練B:學院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證明材料(論文發表期刊、收錄通知、專利軟件證書、國際學術會議邀請函等)進行審核認定。
科研訓練C:參與教師科研項目:學院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參與項目材料和指導教師意見審核認定(《學生參與教師科研項目總結報告》詳見附件5,總結報告必須有指導老師鑒定意見,否則不予認定)
4.學院對學生認定學分情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結束後,學院将《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彙總表》報教務處,教務處審定後将認定學分和成績錄入教學管理系統。
5.學院對學生提交的申請表、證明材料、認定結果等材料按照試卷相關管理規定留存入檔。對于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認定時間安排
1.12月12日23:59前,請将所有電子版申請材料(《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申請表(學生用)》(附件3)和《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彙總表(學院用)》(附件4))發送至:jgkcxxb@163.com(請正确輸入郵箱地址,郵件主題命名為:申請人姓名+學号,附件3命名為:學号姓名+申請表,附件4命名為:學号姓名+彙總表,郵件發送成功會自動回複。若沒收到自動回複,請自己核實信息)。
2.12月9日-12月12日(周一至周四)每天的16:40~17:40,提交打印的紙質版《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申請表(學生用)》(附件3)和相應的證明材料至文科大樓516室,并攜帶證明材料原件或原件照片供當場審查;
3.特别強調:紙質版和電子版申請材料,二者缺一不可,逾期或材料不齊全不予受理!謝謝配合!同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1.學分認定必須正反打印,附上證書等材料,否則不予認定!
2.學分認定申請表上的内容,請認真核對好信息,确保無誤後打印,所有簽名必須手寫。
3.不同類型認定,請務必申請幾類提交幾張申請表,切勿一張表格上填寫多種類别。
4.請務必填寫好紙質版和電子版中自己及指導老師的簽名。
五、咨詢方式:請掃碼進群進行咨詢。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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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